2021年12月6日,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(fā)布通報第68/2021-Customs(ADD)號稱,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7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鋁壓延產品(Certain Flat Rolled Products of Aluminium)作出的反傾銷終裁建議,即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0美元/公噸~449美元/公噸的反傾銷稅,有效期5年,其中涉案企業(yè)格朗吉斯鋁業(yè)(上海)有限公司(Granges Aluminium(Shanghai) Ltd.)和奧科寧克(昆山)鋁業(yè)有限公司(Arconic (Kunshan)Aluminum Products Co.,Ltd.)反傾銷稅均為0,江蘇鼎勝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Jiangsu Dingsheng New Materials Joint-Stock Co., Ltd.)和內蒙古聯(lián)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(Inner Mongolia Liansheng New Energy Material Co.,Ltd.)反傾銷稅均為65美元/公噸,其他企業(yè)反傾銷稅均為449美元/公噸。涉案產品不包括用于鋁罐體毛料(含制作鋁罐的尾料)和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鋁箔。上述裁決自本通報發(fā)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。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7606和7607項下的產品。
2020年9月8日,印度商工部發(fā)布公告稱,應印度企業(yè)Hindalco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請,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鋁壓延產品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。2021年9月7日,印度商工部發(fā)布公告稱,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鋁壓延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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